3月16日,山陰縣人民調解協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協會成立大會召開。市司法局副局長李啟到會祝賀,45名代表參加會議。
會議聽取了協會籌備工作報告,表決通過了《山陰縣人民調解協會章程(草案)》《山陰縣人民調解協會財務管理規定(草案)》《山陰縣人民調解協會會費管理辦法(草案)》《山陰縣人民調解協會理事、監事選舉辦法(草案)》和《山陰縣人民調解協會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選舉辦法(草案)》。
會議選舉產生了協會第一屆理事會理事。第一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協會第一屆會長、副會長和秘書長。
會議要求,一要提高站位,深刻認識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意義,始終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,擔負起維護社會大局穩定,促進社會公平正義,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神圣使命,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。二要履職盡責,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協會的職能作用,圍繞中心服務大局,擔當作為,努力為化解矛盾糾紛構建高效的調解隊伍。三要自律守規,加強自身的服務管理和規范化建設,提高業務素質,遵守內部管理制度,確保工作有章可循,有序開展,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,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上彰顯戰斗力。
圖片文/圖:趙琪、樊治霞
編輯:賀文葉
總編輯:閆文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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